您现在的位置是:塔曼网 > 热点
上海证监局对绿地集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,3名时任高管被点名
塔曼网2026-07-24 00:04:57【热点】3人已围观
简介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刘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玉良、张蕴、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根据《决定》,绿
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刘畅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玉良、上海张蕴、证监责令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局对集团决定》(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

根据《决定》,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绿地控股,采取措施600606.SH)的改正管被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绿地集团”)作为公司债券H21绿地1、H21绿地2的任高发行人,在上述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存在以下问题:
一是点名2024年7至12月,绿地集团发生债务逾期,上海累计未偿余额101.02亿元;2025年全年,证监责令发生债务逾期,局对集团累计未偿余额97.95亿元;2026年以来至3月11日,绿地发生债务逾期,采取措施累计未偿余额25.45亿元。改正管被针对上述事项,任高公司均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4.8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、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。
二是2025年3月,绿地集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5.13条第一款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的规定。
三是绿地集团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-196.35亿元,亏损金额达到合并报表上年末净资产的13.94%,未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2.4条第六项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、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。

《决定》显示,张玉良作为绿地集团时任董事长,王晓东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,张蕴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,未能保证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。
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上海证监局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对张玉良、张蕴、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本 期资深 编 辑 周玉华
很赞哦!(1182)
热门文章
站长推荐

武汉东站多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营运 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

一次建档 全程守护!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金阳院区一体化产检中心正式运行

事关新兴领域、百姓生活 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发布

一名中国公民误入印境内被印边防部队拘捕,中领馆紧急提醒:印度对非法入境者惩处严厉,不论是有意或误入,发现后都可能被监禁2至8年

官方通报“公职人员纠集他人私闯民宅,殴打重病老人”:正调查核实

欧洲多国将接回涉疫邮轮人员 世卫组织评估传播风险仍“较低”

16岁少年骑改装电动车撞亡,涉案车辆最高时速达103.8公里 /小时,车行判赔20余万,监护人未制止孩子骑改装车辆,承担主要责任

交通运输部:加快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 应用建设零碳运输走廊